研究院的转让流程是怎样的
华夏启商(北京)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价值观:
客户至上,城市可信,合作共赢,拼搏进取。
研究院转让程序如下:
1、向股东以外的*三人转让股权的,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,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;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,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
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。
2、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,对转让股权的数额、价格、程序、双方的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,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。股权转让合同应
当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
3、在转让股权过程中,凡涉及国有资产的,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,根据发布的《国有资产评估办法》*三条的规定,如对国有资产拍卖、转让、企业兼并、出售
等,都应进行资产评估。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。
4、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,根据现行《中外合资企业法》、《中外合作企业法》的规定,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,并报原审
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。
5、收回原股东的出资,发给新股东出资,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,注销原股东名册,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,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,并
相应修改公司章程。但出资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,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,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。
6、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,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。至此,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。
研究院转让目前分为:
1、教育科技研究院:教育咨询,教育科技院。
2、农业科学研究院:农业研究院,农业研究院,农业科学研究院。
3、工程技术研究院:工程技术研究院,信息技术研究院。
4、信息技术研究院:技术开发,技术咨询,技术推广,技术服务。
5、醫学研究院:醫学研究院,研究院,醫学技术 |